实教管函〔2016〕6 号
各二级学院:
根据《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进程安排的通知》(实教管函〔2015〕12号)及《广东白云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规范》(白云学院教〔2015〕70、71号)文件的要求,现将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期间及毕业设计(论文)后期工作的具体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内容及要求
1.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5月12日。
2.各专业成立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小组。答辩小组由三人以上组成,其中答辩秘书一人。
3.指定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主审教师,对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成绩。
4.参加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本专业学生总数的30%,且以下情况的学生必须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:
1)学生自己认为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为“优秀”的学生必须提出答辩申请,参加答辩;
2)指导教师或主审教师建议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为“优秀”和“不及格”,或者认为有必要参加答辩的学生必须参加答辩。
5.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以公开方式进行,参加答辩学生名单提前张榜公布。
6.各二级学院将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安排(含具体时间、地点及参加答辩学生名单)4月20日前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。
7.认真组织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过程。做好答辩场室的布置和多媒体设备的准备工作,安排好学生的答辩顺序和具体时间,做好答辩记录。
8.原则上每个专业要组织由企业专家和专业导师共同参加的毕业设计(论文)公开答辩,公开答辩地点可安排在校内或者在企业内进行;公开答辩的具体安排及经费预算填报“2016届毕业设计(论文)公开答辩计划表”随“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安排”报实践教学管理中心,经学校批准后实施。
二、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的评定
1.根据毕业设计(论文)教学大纲中成绩评定的要求评定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成绩;成绩实行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 5 级记分制,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工作质量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撰写质量及答辩成绩按比例3:3:4分配;没有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过程工作质量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撰写质量按比例5:5分配,总评成绩由答辩小组最终确定。
2.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原则上按正态分布,“优秀”成绩控制一定的比例;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2016年5月16日前录入青果教务网络管理系统。
三、后期工作
1.指导学生根据专业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修改,最终完整资料需经指导教师确认合格后,学生方能离校。
2.各二级学院按照学生人数的1.5%推荐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,每个专业至少一篇;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必须从成绩“优秀”的学生中推荐;实践教学管理中心组织从被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中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(论文)并汇编。
3.各二级学院组织对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整理、印刷,做好资料的存档工作。
特此通知
附件:2016届毕业设计(论文)公开答辩计划表
实践教学管理中心
2016年4月7日